建设银行个人贵金属业务2016年清明假日期间交易安排公告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等有关规定,为保障我行贵金属业务在2016年清明假日期间(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4日)平稳进行,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。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。 二、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(一)2016年4月2日(周六)凌晨4:00起,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。 (二)2016年4月4日(周一)上午7:00起,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。 三、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2016年4月1日(周五)下午15: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,下午15:40停止中立仓申报,2016年4月5日(周二)恢复正常交易。 四、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2016年4月2日(周六)及4月3日(周日)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,2016年4月4日(周一)恢复正常交易。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4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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